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,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决定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,面向社会招考江城区民政局编外聘用人员10名,具体公告如下:
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,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决定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,面向社会招考江城区民政局编外聘用人员10名,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,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;
(二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(三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;
(四)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;
(五)男女不限,年龄在35周岁以下,即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;
(六)具有民政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。
二、招录方案
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0名,面向区10个乡镇(街道)分配,每个乡镇(街道)1名。
三、招考事项
(一)报名程序
考生报名填写《2015年江城区民政局公开招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》(表格附后)。
报名时间:2015年7月28日
报名地点:阳江市江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(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4楼)
联 系 人:莫柏林
联系电话:0662-3106199
报名所需资料(原件及复印件):户口本、毕业证,身份证,大一寸彩色相片二张。
考生请于2015年7月30日下午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。
(二)考试方式
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,先笔试后面试,笔试和面试分别为100分。
1、笔试
(1)笔试时间:2015年7月31日上午9:00—11:00;
(2)笔试地点: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;
(3)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。
2、面试
参加笔试的考生都参加面试。
(1)面试地点: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;
(2)面试时间: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;
(3)面试内容: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、业务技术水平、工作进取精神、思维应变能力、举止仪表等。
(三)聘用程序
1、体检和考察
考试完2周内在江城区政府信息网站公布总成绩,总成绩由笔试(占60%)和面试(占40%)构成。体检人选根据招录名额1: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确定,末位录用名额如遇分数相同者,则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体检按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,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。
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,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,以及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,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。如遇被录取人员放弃录取资格,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,可从未被录取人员中选最高分的进行替补。
2、公示
应聘者体检和考察合格后,在江城区政府信息网和江城区民政局公示7天。
3、办理手续
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程序聘用为江城区民政局编外聘用人员,聘用人员需必须服从工作分配,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。
四、工资福利
大专学历1900元/月,本科以上学历2100元/月,工资未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、节日补贴和年终奖励。福利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规定的4大节日发放补贴。
五、其他
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